本標準適用于配合飼料、濃縮飼料和各種單一飼料中水分的測定,但用作飼料的奶制品、動物和植物油脂、礦物質(zhì)除外。
原理:
試樣在103℃鼓風干燥箱內(nèi),在大氣壓下烘干,直至恒重,逸失的重量為水分。
試劑和儀器設備:
1.高速粉碎機,粉碎時間1分鐘。
2.分析篩 孔徑0.25mm(60目)。
3.分析天平 感量0.0001g
4.鼓風干燥箱可控制溫度在103±2℃
5.稱樣皿 玻璃或鋁質(zhì),直徑40mm以上,高25mm以下
6.干燥器 以氯化鈣或變色硅膠為干燥劑
試樣的選取和制備:
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試樣,其原始樣量應在1000g以上,用四分法縮減至500g,風干后粉碎至全部通過40目篩,再用四分法縮減至200g,裝于密封容器中,防止試樣成分的變化或變質(zhì)。
如試樣為多汁的鮮樣,或無法粉碎時,應預先干燥處理,稱取試樣200~300g,在105℃鼓風干燥箱中烘15min,立即降至65℃,烘干5~6h。取出后,在室內(nèi)空氣中冷卻4h,稱重,即得風干試樣。 分析步驟:
1. 潔凈稱樣皿,在103℃鼓風干燥箱內(nèi)烘1h,取出,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,稱準至0.0002g,再烘干30min,同樣冷卻,稱重,直至兩次重量之差小于0.0005g為恒重。
2. 用已恒重稱樣皿稱取兩份平行試樣,每份2~2.5g(含水重0.1g以上,樣品厚度4mm以下)。準確至0.0002g,不蓋稱樣皿蓋,在103℃鼓風干燥箱內(nèi)烘4h,取出,蓋好稱樣 皿蓋,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,稱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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